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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13 15:42:15

股票代码:600847            股票简称:万里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7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20181026日公布并实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可以回购本公司的股票: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 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1年内转让给职工。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项、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决议同意。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 ()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项、第()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所在地。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 ,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并在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公告;同时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和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第四十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所在地,或为会议通知中明确记载的会议地点。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 ,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在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公告;同时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和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第八十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删除该条款,与第四十四条内容重复。

 

完成上述修改后,公司章程条款序号将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章程修改议案已经20181211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公司章程》在工商管理等部门备案变更事宜。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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